小日家因经营资金紧张,曾多次通过小向向其他人和小向所在的公司借款,后因单位委托小向向小日家人催要借款,致使小日怀恨在心。年6月21日23时许,小日在郑州市××路东赵菜市场与小向发生纠纷并相互殴打,而与小向发生争执并殴打,小日用拳头殴打面部、用脚踹背部等方式对小向进行殴打,致使小向面部、头部受伤。年6月22日至7月12日,小向在A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1.鼻骨骨折;2.头部挫裂伤;3.上唇外伤;4.左眼钝挫伤;5.××。出院医嘱为:1.继续服药治疗;2.低盐低脂饮食;3.休息4周;4.1个月后复查鼻骨CT了解骨折愈合情况;5.不适随诊。小向支出医疗费.93元。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向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小日赔偿小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共计10万元;2.诉讼费用由小日承担。
另查明,年7月9日,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小日的父亲大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分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之规定: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小日殴打小向致小向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小向损失计算如下:查明年A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年。1.医疗费.93元;2.伙食补助费元(50元/天×20天);3.营养费元(20元/天×30天),营养期限视情况定为30天;4.护理费.85元(元/年÷天×20天),按照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5.误工费.12元(元/年÷天×50天),按照年河南省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50天;6.交通费酌定元。
(3)小向所要求的精神损失费,证据不足,应不予支持。小向以上损失共计.9元,小日应予以赔偿。
小小葵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