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复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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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10 21:15:00

年6月21日,福清市32医院打完疫苗准备回家,医院的救护车撞倒致残。如今已经过了半年多,该事故的赔偿问题仍未协商清楚。

医院内被救护车撞伤

在事发现场,我们看到阿珠所走的方向是一个三岔路口,阿珠医院疫苗接种处。

我以为救护车会往上面另一个方向开,结果救护车直接往这边开,然后我就直接被夹在这里,我大叫一声,救护车就后退了,我就爬出来,倒在这地上了。我当时就想我的腿是疼的,腿应该没事。住院的时候每天心里都在怕,因为腿都动不了,晚上白天都睡不着。

阿珠被救护车撞倒之后,医院诊断为:骨盆骨折、L5左侧腰骶横突骨折、S1/2骶骨骨折。住院半个月,回家休养了半年后,阿珠说如今还未完全康复。

伤者:医院未主动关心

事发后,福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就该起事故做出认定:由该救护医院负全责,阿珠无责。

阿珠

就是我受伤到现在,医院方一句话都没有,一点关心的话或者问我伤情怎么样都没有。加上辅助器械总共有花一万八千元左右,保险有垫付五千元,肇事者有转三千元,其它就没有了。

伤者不认同医院诊疗方案

之后转院治疗

医院副院长告诉我们,医院仅治疗了两天便转院了。

阿珠

就拍了X光,后来医院看,医院检查不清楚,还要看一下是否有错位之类的。

阿珠的丈夫他们说这个要三维才能更清楚看到其它骨折。医院方给我们的回复是什么?他说做三维很贵。那我说我老婆的下半辈子就因为这个耽误了吗?阿珠说,在医院检查的结果仅仅是左坐骨骨折,而转院检查后,明显发现侧腰和骶骨也有骨折。因此他们对医院的诊疗持怀疑态度。

医院:

医院负责人主动关心伤者病情

副院长表示,医院总务科的相关负责人跟进阿珠的病情。但跟进的情况却因种种原因没有落实到位。

医院林科长上次过去的时候确实是进不去。记者:怎么进不去?核酸。阿珠家属:你什么时候过去?应该是转院后一个礼拜左右。阿珠家属:我没有接到你电话。我没有你电话。阿珠家属:你不知道电话去探望,那是不是我是觉得很可笑。调解员当时进不去的话,你起码要和他讲“我来看你了”,实在进不去最起码也是告知一下,让他们心里有慰藉。

伤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共识

如今,阿珠因骨盆粉碎性骨折后有畸形愈合,被福建康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而让阿珠家属难以接受的是,事后院方让他们自己去找保险公司处理。

副院长表示,院方有找保险公司交接,双方也早已对赔偿问题协商过,但没有达成共识。

阿珠丈夫

他有的条目都没赔,而且很多都是他最底线的,比如说误工期是天,他只赔了天,护理期90天,他赔了45天,这些最基本的都没达到,更何况其它的。

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成赔偿争议点

由于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阿珠一方不愿意接受,因此院方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然而,阿珠一方更希望能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协商解决。福清市司法局的调解员俞兆由,向阿珠夫妇解释了交通事故赔偿中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调解员俞兆由

按照保险公司那边算可能一天是元,但实际现在是按照国家规定,伤者是农村的就是一天元,那她全部误工的是到伤残鉴定出来的前一天,就是天就是元。

和保险公司方案出入较大的,还有关于阿珠两个孩子的抚养生活费。

调解员俞兆由

抚养费一个是实际抚养年限是13年,还有一个是15年,那她是十级伤残,抚养人有两个人,那算出来是.8元。

调解员:医院应承担

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部分赔偿款

调解员俞兆由就该事故的赔偿问题,也列出一个方案,其中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鉴定费等,共计197.04万元。

保险公司:

误工费按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现场,保险公司希望阿珠能够提供近三年的收入证明。但阿珠表示,这对于她来说有一定的难度。

阿珠记者:你们能不能提交收入证明?如果有学生家长证明的话,人证是可以吗?记者:您是做什么的?辅导老师,我原本是做会计,后来因为要在家带孩子,所以兼职做辅导老师。记者:你每个月收入大概是多少?肯定会有五千多元,这是绝对的,因为我另外还有兼职,楼下的托管还有兼职两个小时。这些学生家长是在国外,是没办法辅导孩子,就是交给爷爷奶奶这些留守儿童,付款都是爷爷奶奶在这边管,人家老人家都喜欢用现金,叫我拿收入证明,转账记录哪里有,全都是老人家给的。记者:在你们的聊天记录中有没有金额出现呢?之前可能有,但我后面删手机,记录都删掉了,就没办法提供近三年的一个收入证明。保险公司法务这样前提还是在于说她缺乏一个法律的依据。保险公司理赔部专员那一般来说,法院是认定说推定她是从事家务劳动,那标准就只能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元。

调解员则建议按照当地农村平均收入计算,然而保险公司仍不同意。那么保险公司的说法究竟合理吗?

比如像阿珠这样,兼职当辅导老师,她没有一个固定的收入,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最低工资。

保险公司:不承担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由于调解当时,阿珠还未能提供合法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因此关于误工费的赔偿,保险公司态度坚定,不愿退让。不仅如此,针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项目,保险公司称,也不在赔偿范围内。

保险公司理赔中心邱经理

上海市中院推出的,这个明确必须是要在八级伤残以上,也就是说八级九级十级,这个是不赔付被扶养人生活费。

律师:伤者有权提出被抚养人生活费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不赔付依据,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律师罗威首先关于保险公司提出来的八级以上伤残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观点,我认为是不成立的,因为保险公司所依据的是上海市的规定,但是本案当中发生地是福建省,福建省发生的事故不能套用上海的规定,而应当是用福建省或全国通用的法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伤残的,那么其生活上所应支出必要的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收入费用的损失,都是应当予以赔偿的,所以说建议当事人在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最好也做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律师蔡思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只要是有受到伤残及劳动能力受到一定的损害,是可以主张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但是有的法院也会认为,如果是比较轻的伤残等级可能劳动能力程度没有降低,就不支持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请求。

对于法律专家的意见,保险公司又给出了一个金额。

然而这个金额与阿珠一方的要求还有差距。

调解结果:三方一致意见将走诉讼程序

最终,阿珠决定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小组也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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