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楚楠楠)滑板、独轮车等滑行类玩具,这几年逐渐受到孩子们的青睐。但这些看似小巧安全的玩具,有时候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家住阜城的范某某和邻居就因为孩子玩滑板,陷入了一场纠纷。
去年五一假期,范某某带着十岁的儿子牛牛(化名)在小区广场上玩滑板,引来了不少小朋友围观。傍晚,就在牛牛准备回家时,意外发生了。
同在广场上玩耍的俊俊(化名)为了躲避小伙伴的追逐,一不小心和牛牛撞在了一起。牛牛顿时倒在了地上,胳膊和腿疼痛不已。范某某赶紧拨打了,医院。经诊断,牛牛右肱骨内上髁骨折,前后住了两次院,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
年9月,经鉴定:牛牛因摔倒致右肘关节脱位伴右肱骨内上髁骨折累及骺板,行手法复位、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及石膏外固定术后,遗留右肘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用建议以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范某某认为,牛牛摔倒是因为俊俊的撞击,医疗费和后期恢复费用都应由俊俊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便将其父母刘某某、孙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牛牛各项费用13万余元。
俊俊的父亲刘某某认为,即使没有外力撞击,牛牛在玩滑板时也有可能摔倒,且没有证据证明两个孩子当时发生了剧烈撞击,所以不能由他们来赔偿。
近日,颍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官通过案发时的报警记录及附近监控,判定牛牛在玩滑板的过程中被俊俊碰倒,导致受伤,被告俊俊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牛牛在广场玩滑板时也未尽到对该项运动的危险性合理的预见和心理准备,自己没有尽到安全防患意识,本身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以被告俊俊承担50%、原告自行承担50%的责任为宜。
依照民法典,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院遂判决俊俊的监护人刘某某、孙某某赔偿牛牛各项损失共计5.8万元。